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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计划招收高中毕业生3600人(专业介绍请在校园网上查询),其中本科生1150人,学制四年,毕业时颁发我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专科生2450人,学制三年,毕业时颁发我院专科毕业证书。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同时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有关高校本科自学考试。
2008年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学费
类别
学制
学院代码
生源
备注
汉语言文学
270
高中文科
3400元/年
师范类
四年
4348
湖南省
各项收费按当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经物价部门当年审核的热门专业可以在原有的收费标准上上浮30%)。
数学与应用数学
200
高中理科
3400元/年
英语
280
高中文理科
3400元/年
美术学
50
高中文理美术
4800元/年
音乐学
50
高中文理音乐
4200元/年
小学教育
100
高中文理科
3400元/年
美术学
100
高中文理美术
8000元/年
艺术类
音乐学
100
高中文理音乐
6000元/年
总
计
1150
2008年专科招生计划
专
业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学
费
类
别
学
制
学院
代码
生
源
备
注
初等教育(文理综合)
80
高中文理科
3100元/年
师
范
类
三
年
4348
湖
南
省
各项收费按当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经物价部门当年审核的热门专业可以在原有的收费标准上上浮30%)。
各项收费按当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经物价部门当年审核的热门专业可以在原有的收费标准上上浮30%)。
语文教育
100
高中文科
3100元/年
数学教育
90
高中理科
3100元/年
计算机教育
40
高中文理科
3100元/年
美术教育
60
高中文理美术
4400元/年
音乐教育
80
高中文理音乐
3800元/年
科学教育
40
高中理科
3100元/年
心理咨询
40
高中文理科
3100元/年
现代教育技术
40
高中文理科
3100元/年
英语教育
150
高中文理科
3100元/年
体育教育
90
高中文理体育
3100元/年
学前教育
50
高中文理科
3100元/年
旅游管理
80
高中文理科
4160元/年
普
通
类
普
通
类
三
年
三
年
4348
4348
湖
南
省
湖
南
省
计算机应用技术
80
高中理科
4160元/年
新闻采编与制作
80
高中文理科
5500元/年
商务英语
100
高中文理科
3640元/年
公共事务管理
50
高中文理科
3100元/年
应用心理学
40
高中文理科
3100元/年
应用电子技术
80
高中理科
4160元/年
文秘
40
高中文科
2800元/年
会计与统计核算
90
高中文理科
3100元/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
40
高中理科
4160元/年
应用英语
80
高中文理科
3640元/年
涉外旅游
40
高中文理科
4160元/年
商务管理
80
高中文理科
3100元/年
酒店管理
40
高中文理科
3200元/年
通信技术
50
高中理科
4160元/年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80
高中文理科
3200元/年
影视广告
50
高中文理科
5500元/年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80
高中理科
3200元/年
艺术设计
70
高中文理美术
7500元/年
艺术类
舞蹈表演
50
高中文理音乐
7500元/年
旅游 管理
50
职高旅游管理
4160元/年
对口类
语文教育
100
高中文科
3100元/年
师范类
三
年
12034
桂、赣、闽、鄂、皖
数学教育
100
高中理科
3100元/年
旅游 管理
20
高中文理科
4160元/年
普通类
12034
鲁
商务 管理
20
高中文理科
3100元/年
总
计
2450
录取规则
2008年我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学院根据相关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我院在相关省招生计划的120%。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口语合格,且本科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10分以上,专科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以上。
高招实行网络录取。录取结果由相关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在网上公布。上线考生要主动与我院招生部门取得联系。
各专业收费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
招生期间,各类新的招生信息以我院招生网上公布的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我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招生,谨防上当受骗。
奖、助、贷等措施
1、30%以上的学生每年可评定200—2000元不同等次的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类学生毕业后到县以下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三年制专科生一次性发放1800元、四年制本科生一次性发放2400元师范专业奖学金。
2、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报每人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每人每年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3%以上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家庭经济困难、表现优良的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1000—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25%的学生可获得该项资助;或申请每人每年500—1500元的学院助学金,8%以上的学生可获得该项资助。
3、学院每年可为部分品学兼优的特困生提供小额助学贷款。学院设有“贫困生自助服务中心”,可为学生提供家教、家政、劳务等勤工助学岗位。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分学期缴纳学费。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东方红校区: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
邮
编:410205
城南书院校区: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356号
邮编:410002
联系单位: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东方红校区理科楼A栋101、102室)
招生热线: 0731- 2841171
8228176
(传真0731—822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