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08招生情况
忘不了忘不了啊   2008-06-30 12:24
湖州师范学院08招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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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08招生情况答案 编辑
你给的温暖   2008-06-30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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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1.2,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所有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

五、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或接近的情况下,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即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七、学校对各专业投档采用“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

八、本科各专业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艺术类、体育类达到60分;文理科达到65分;英语、日语专业达到100分;小学教育(英语)专业达到90分。在实际录取中,学校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

九、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安徽省、江苏省的艺术类招生、湖北省的音乐类类招生由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学校根据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个别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经所在省招办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其他省的艺术、体育类考生,专业成绩以本人参加本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体育统考成绩为准,我校在录取时参照各省录取办法执行。

十、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定向就业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同意,受湖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我校为湖州市培养临床医学(社区医学)专科专业定向就业生,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本批次录取前),必须与定向培养的县(区)卫生局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协议书在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下载),否则不予录取,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定向生毕业后,到所定向培养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毕业后履行协议的湖州市户籍学生,其学费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十二、民族预科生:生源为当年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预科培养学校由教育部指定,录取时不确定考生具体专业,录取标准不低于当地我校提档线以下80分。在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根据预科学习情况、当年高考分数、预科招生专业确定转入我校的本科学习专业。由于民族预科计划是国家指令性计划,学生毕业后要回到生源省就业。

十三、录取方式: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十四、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湖州师范学院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及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公布。

十五、 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