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根祥:林根祥,北京市君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合伙人,中国法学会会员,美国首家州级驻华机构内华达州旅游局中国代表处首席法律顾问。林根祥律师在从事专职执业律师10多年来,工作上认真踏实,肯于钻研法律业务,成功地代理了多起国内有影响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房地产、知识产权、期货、证券回购大案,诸如成功代理国泰证券有限公司诉讼和执行广西南宁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交易回购一案,使国泰证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并全部执行完毕,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成功代理和执行了北京英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丹侬企业集团总公司期货交易纠纷案,华远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包装物资集团总公司期货交易纠纷案,成功代理北洋(天津)物资集团总公司与河北廊坊粮油贸易公司、香和县对外贸易粮油出口中心、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期货交易纠纷再审一案,2000年6月3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1998年6月3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1996)冀经终字第115号民事判决,北洋(天津)物资集团总公司获得完全胜诉,被列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1999)冀经一再字第1号民事判决,通过河北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和执行回转,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北洋(天津)物资集团总公司的合法权益。代理美国内华达州旅游局中国代表处、北京马斯特集团、北京国发兴业投资中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华网、进行合同审查等非诉业务,均取得满意成绩。成功为张家口市荣庆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张某某故意伤害(致死)一案进行辩护,辩护意见被采纳,当事人十分满意,成功为汕头揭西派出所所长杨某某滥用职权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无罪辩护和民事代理,终于使杨某某在被羁押500多天以后无罪释放,并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取得了满意的成绩。成功代理哈尔滨市某小学生诉某小学、王某某老师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二审一案,使当事人某小学生今后发生的医药费、护理费、心理治疗费得到二审人民法院的认可,并支持了5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依法维护了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成功代理了北京市煤炭总公司昌平县公司与北京三园物业管理中心财产权属纠纷二审一案,2002年3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1)朝经初字第4052号民事判决,依法支持了北京市煤炭总公司昌平县公司的上诉请求。成功代理和提起了刘某某诉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首例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行政诉讼案。林根祥律师除在全国办理多起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纠纷外,同时还兼任国内多家大中型企业公司和涉外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从法律上保驾护航,其也因成绩卓著多次被司法部门评为优秀律师,并于二OOO年入选《中国专家人名词典》第九卷,深受社会各界赞誉和尊敬。

赵曾海:证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中国律师。美国普莱斯顿大学EMBA,清华大学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高级研修班, 清华大学与国家会计学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律师资格,产权经纪人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投融资及资本运作,并购重组与企业改制,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王立华:王律师1992年底作为创始合伙人之一创办了天元并担任事务所主任至今。王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证券。自1986年以来,王律师代理了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不正当竞争、合同、股权交易等各类案件逾千件,著名案例有:壹元钱终结“王致和”注册商标侵权再审案;佛山陶瓷研究所诉南海某公司侵犯技术秘密案;深圳华为公司与深圳中兴公司反不正当竞争案;北京新东方学校与美国ETS有关著作权、商标侵权案。1993年底,王律师将工作重点转向从事证券法律服务方面。十年来,王律师先后主持、亲自参与的公司改组、股票发行与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公司并购重组、基金公司的设立及基金发行等方面业务数十起,其中不乏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例。王律师1984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84年至1992年,王律师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工作。1988年参与了北京大学法律系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设立“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的创建工作,为我国早期高级法官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 王律师1999年被评为第二届北京市“十佳”律师;2000年被聘为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2005年3月起,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2005年和2006年,任中国证监会第七届和第八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律师结合所办案例编著的《知识产权诉讼》、《股票发行与上市》已由中国最权威的法律图书出版机构――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并被司法部、全国律协指定为各地律师培训专用教材。另外,由王律师主编的《北京律师执业警示录》是中国第一部将律师行业协会查处违纪违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典型案例加以编辑、评析的文献,该书已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宁成:宁成律师1982年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从事合同法、投资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1985年赴美国哈姆林大学法学院和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进修和学习,获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曾任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1991年至1992年在美国明尼苏达Dorsey&. Whitney律师行任中国法顾问,后在美国明尼苏达Grey,Plant Mooty, Mooty&. Benette律师行从事律师工作。 1992年底宁成律师作为主要发起人参与了北京市开元律师事务所的创办,并成为该所合作人。1994年10月作为主要创始人创办了天元律师事务所。宁成律师长期从事法学教学和律师实务,自1993年起主持和参加了数百件涉及国内贸易、企业兼并、收购、金融、房地产、侵权索赔等法律服务项目,曾先后为数百家国内外客户提供投资、房地产开发、工程承包、项目融资、谈判、论证、法律文件的起草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经济纠纷的和解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李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至1992年,李鹏律师在北京大学及北京大学分校长期从事合同法、公司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自1985年起先后在北京市第三特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旭光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工作。1993年李鹏律师加入北京市开元律师事务所,并成为合作人。其间,曾应邀在联合国计划开发署主办的《房地产国际研讨会》上主讲《中国房地产法律》。1994年10月,李鹏律师作为主要创始人之一参与创立了合伙制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并成为合伙人。 自1985年起,李鹏律师主要从事房地产、企业并购与产权重组法律事务,主持和参加了数百件商务法律服务和诉讼仲裁案件,涉及房地产、商务合同、企业购并与产权重组、金融、投资和贸易等。 李鹏律师有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和极强的工作责任感,辅之以十多年的律师从业经验,深受国内外客户信赖。
朱小辉:朱小辉律师1994年加入天元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期间,朱小辉律师主要从事收购与兼并、公司重组、外商直接投资、风险投资、基金和其他业务。朱小辉律师代表客户处理了数十个收购项目(包括上市公司收购)以及公司重组项目,在此领域有丰富的经验。朱小辉律师近年办理了多个与增值电信业务有关的并购项目。朱小辉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7月至12月,朱小辉律师参加美国律师协会组织的国际法律交流计划,在Baker &McKenzie律师事务所芝加哥办公室实习。 朱小辉律师著有《资产收购》一书(法律出版社2004年出版)。朱小辉律师担任北京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

马江涛: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律硕士(200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1995)。房地产、公司法、诉讼、投资。 马江涛律师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大量房地产、公司法律事务。其中,先后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单位有: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鲁能英大房地产公司、北京其汇房产建设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成房地产公司、万通实业股份公司、中实集团、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网达集团等;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先后主持处理的项目有:“名人广场”、“长安新城”、 “ 西单国际大厦 ” 、 “ 万通新世界广场 ” 、“国宾酒店”、 “ 椿树园 ” 、 “ 时代之光名苑 ” 等;作为单项代理,主持参与的法律事务涉及诉讼、执行、股权评估、股权转让、房地产评估、股权拍卖、房产拍卖以及排除妨碍等。马江涛律师作为政府机关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主持参与处理了若干行政或其他案件,其中提供法律服务的机关有: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东城区地税局、延庆公安局、北京二商局(集团)等。 马律师先后介入了多家企业的改制、重组、上市工作。其中有 海南南大高新股份公司、陕西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东伟实业股份公司、北京物美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实房地产开发股份公司。并为香港联交所就涉及境内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于绪刚: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1);北京大学法学硕士(1998);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士(1990);香港大学访问学者(1999);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访问学者(1999);国际发展法组织(IDLO)学员(2001)。金融、证券、贸易、投资、建筑。 于律师承办的法律业务有诉讼、仲裁、上市、贸易、投资。服务的客户有银行、证券、建筑、传媒、网络、乳业、啤酒、电池、微电子、软件、医疗、制药、时装等行业企业。 于律师承办过为数众多的诉讼及国际仲裁案件,为境内外客户借贷、贸易、投资、建筑施工、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提供法律服务。 于律师参与承办的上市项目主要包括内蒙古伊煤股份有限公司外资股境内上市、香港宽频有限公司(i-Cable)NASDAQ与香港联交所主板双重上市、黑龙江中强能源有限公司NASDAQ OTCBB上市、福建泉州泓霖化纤有限公司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 于律师还参与过众多国内大中型企业改制的法律工作,主要包括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三元集团有限公司、翰林汇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华软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圣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并为众多从事高科技和信息产业的境内外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协助客户在境外设立公司、私募、上市。

张学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硕士,美国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法学硕士(LL.M)。198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加入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2年任该中心海南办事处主任,1993年发起设立中伦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1997年-1998年赴美国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法学院研修美国公司法,并获法学硕士学位(LL.M)。1999年8月-12月赴美国伟凯(White & Case)律师事务所做短期交流访问。张学兵律师是中国最早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律师之一。至目前为止,他已担任数十家房地产项目的法律顾问,为房地产公司提供了全流程的法律服务。张学兵律师亦是中国第一批获得证券业务资格的律师之一,参与了多起境内公司的股份制改制和股票的发行与上市工作。

吴鹏:北京大学法学士,日本国立九州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及法学博士课程修完。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日本国立北九州大学的硕士学位。吴鹏律师在中国的国际贸易和投资法律领域有十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曾经成功地为许多跨国公司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和保障措施方面作辩护。其代理过的案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新闻纸、冷轧钢板、PVC与苯酚。吴律师现在是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属的西部开发办公室的法律顾问。其执业范围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国际贸易(包括反倾销)及其争端解决、涉外商务诉讼及仲裁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