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人民广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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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上海银行成立于1995年12月29日,是一家由上海市国有股份、中资法人股份、外资股份及众多个人股份共同组成的新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两级经营”的管理体制。

上海银行成立以来,以“立足地方、坚持中小、服务市民、挺进大型”为市场定位,稳健经营,规范管理,银行品质取得了显著提升,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为我国银行体系中最具生机和活力的商业银行之一。

1999年9月和2001年12月,上海银行分别吸收了世界银行集团成员国际金融公司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上海商业银行等外资银行的参股投资,不仅开创了中国银行业吸引外资的先河,而且通过“引资引智”在现代金融企业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2006年4月,上海银行宁波分行正式开业,从而实现了跨区域发展。

近年来上海银行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在英国《银行家》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中,连年跻身世界银行业500强;在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颁布的“亚洲银行综合竞争力排名”中位居亚洲第73位、中国大陆第9位;在上海现代服务企业百强中位居第22位。此外,上海银行还荣获“上海市著名商标”、“最具价值的上海服务商标”等称号;被《亚洲银行家》杂志授予2005年度中国地区“中国最佳城市零售银行”;连续三年在上海市银行业窗口服务质量大检查评比中名列第一。

目前,上海银行注册资本为26亿元人民币;拥有营业网点208个;与400余家境内外银行的总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并与其下属5000多家分支机构建立了业务往来,代理行网络已遍及世界各地。

截至2006年底,上海银行总资产达2700亿元;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225亿元和1262亿元;资本充足率达到11.62%;全年实现税前利润总额18.4亿元。

 

                                 经营特色

 

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上海银行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创新,不断提升对地方经济的金融服务功能,成为地方经济建设中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在以传统信贷产品支持地方建设的同时,上海银行积极参与上海城市旧区改造、中低价住房开发、轨道交通建设、深水港开发、市博会动拆迁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相关项目提供融资、咨询、项目监管等各项服务。并通过加强与区政府部门沟通、建立银政合作关系等途径,共同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此外,在服务手段上,除传统的融资和结算服务外,上海银行相继推出了应收账款融资、法人账户透支、中信保单质押融资、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支付、大通关网上支付等特色服务品种,形成了服务手段多元化,服务品种多样化的特点。

 

积极扶持小企业发展。小企业是上海银行的主要市场定位和战略客户群。为推进小企业信贷业务,上海银行不断加大业务创新力度。针对不同小企业的经营特征及融资需求,创立了“便捷贷”等品牌,包括10多项业务品种,涵盖了企业流动资金、固定资产、贸易融资等主要类型需求,为小企业提供了完整的融资解决方案。

上海银行积极联合地方政府部门、各类专业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和专业物流仓储机构,搭建各类小企业批量化业务营销平台,已形成了针对各区属纳税小企业的政策性担保融资平台、针对大宗物资贸易市场的联保融资平台、针对科技型小企业的政策性委托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等。同时,针对成长型优质小企业需求,推出了“小巨人”培育计划,专为这类企业提供绿色通道、融资便利和各类综合性服务。

此外,上海银行还先后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共同组建成立了全国最早的社会化服务机构?上海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社会化服务,并开通中华企业网站,在理财融资、人才开发、信息咨询、技术支持、市场开拓、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充分发挥市民银行特色。上海银行以“来自市民,服务市民”为宗旨,不断开拓业务新品,完善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和科技含量,努力打造金融服务品牌。秉承“尽心尽智,唯您专享”的服务理念,为中高端客户推出了“慧通理财”服务;包括房产、购车融资及配套服务、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开业助业服务、个人出国留学贷款等多种配套服务以及个人临时性融资服务等在内的“好当家”个人信贷业务;开发并推出包括信用卡、借记卡、IC智能卡等多种银行卡产品的“申卡”系列产品;点击鼠标,放心购房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银房通”;以各项自动转账业务整合而成的“付费宝”产品;此外还开通了个人网上银行,实现了网上转账、查询等功能;推出962888客户服务热线,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全天候的、一站式现代金融服务。

同时上海银行积极支持政府亲民实事项目,先后承担了养老金、医保金、零星医药费报销、阳光工资等批量支付项目。并与多家保险、证券、基金公司建立代理合作关系,开办代理证券业务、基金产品,人民币、外币理财产品不断推出,为个人客户提供全面服务。

 

做大做强新兴金融市场。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上海银行广泛涉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等新兴金融市场领域,并以强大的资金实力、稳健的经营理念和科学的运作管理赢得了市场的认可。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首批成员之一、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和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等主要债券发行机构的承销团甲类成员,上海银行债券交易量与交易笔数排名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十位,并首批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资格、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报价团成员资格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资格。上海银行还具有企业短期融资券承销资格和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资格,并在城商行中首家获得衍生产品业务资格。此外,上海银行还开办了包括代理黄(铂)金交易、债券结算代理、投资理财方案设计和资产管理咨询等形式多样的理财服务,与客户分享市场信息和管理经验。

此外,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上海银行获得新股验资行资格、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管银行资格(包括主办存管银行、结算银行、法人存管银行、营业部存管银行),成为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系统中唯一一家获得四类资格的存管银行。目前,各类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2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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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frank  2008-10-07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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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王志强身份证号码210902197708080513(如果以下所说有一句虚假,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深圳发展银行对我在网络的言论,不但不敢承认事实反省!反而变本加厉地对我进行打击报复!
世界上唯一由个人提出申请,法院对银行开出的221元的强制执行书,深圳发展银行被一个小市民起诉并败诉臅元竟然也会赖帐!深圳发展银行竟然也会做假帐和错帐!这种新鲜事情就发生在深圳发展银行!
就是在法庭上深圳发展银行舔不知耻的在法面前对我说:“还要随意扣我的钱”,并且拿出了让人莫名其妙的证据! 怎么个莫名其妙请往下看:
深圳发展银行败诉后竟然还对我打击报复!在人民银行的怔信系统里故意歪曲我有逾期还款!
希望中国和世界各地新闻媒体关注我的事情!



具体详细内容请在GOOGLE搜"起诉深圳发展银行"就知道


 


本人于2004年8月份,在深圳市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于2004年8月11日与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华侨城支行签定了房地产买卖抵押贷款合同.合同主要条款明确规定贷款利率是按年浮动,如果提前还款也不收违约金.另外深圳商报于2005年4月发表了一篇关于<提前还贷不收违约金,深圳市民还款意愿强>的文章,文章里面提到包括被告在内的所有深圳银行都明确表态不打算收违约金.本人于2005年8月15日向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华侨城支行提出提前还款要求,在未经任何方式的告知情况下被告所属华侨城支行私自偷盗原告银行帐号中的人民币221.25元,本人发现深圳发展银行的非法盗窃行为后多次找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单位现身说法,本人在与深圳发展银行多次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于2006年8月份将其起诉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圳发展银行收到法院传票后,才被迫主动联系我提出赔偿500元和解,本人同意并于2006年10月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但是深圳发展银行背信弃义,在确信本人撤诉后,非但不赔偿本人的损失,而且对我实施了第一次打击报复,将我从银行贷款的利率从2006年9月份的5.751%提高到10月份的6.156%.开始我以为是银行的工作失误,但是当我发现11月份的贷款利率仍然是6.156%时我才感觉是被深圳发展银行耍弄了.此种卑鄙的行为实在超过我的想象.于是本人于2006年11月29日再次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对深圳发展银行华侨城支行的起诉.


深圳发展银行此时已经完全知道此事件,但是深圳发展银行不但不认真对待反而在法庭面前嚣张地狡辩认为偷窃竟然合理合法,而且深圳发展银行还对我施行世界上最恶劣的抢劫未遂行为,深圳发展银行员工在法庭宣称还要继续对我进行扣款,扣款的理由是罚息,并且当庭发给我<贷款罚息表>共计340元钱,深圳发展银行的行为再次让我超出了想象,一个从未有过逾期还款的人竟然被银行罚息,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改革开放的窗口深圳,竟然发生在庄严肃穆的人民法院审判庭.此时我不油得想到鲁迅文章中曾多次使用”出离愤怒”的词汇,此时用在我身上是多么的恰当.我的个人财产就存在深圳发展银行,而深圳发展银行可以随时随地不经过我的同意公开的扣我的钱,这和明抢有什么区别?此时我已经没时间多想,在没有任何律师的帮助下,我与深圳发展银行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庭上深圳发展银行盛气凌人的场面让我终生难忘.


2007年2月25日,经过南山法院判决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华侨城支行败诉,深圳发展银行没有上诉,我天真地以为可以拿到赔偿了,但是深圳发展银行不但不认错收敛反而纵容其下属华侨城支行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公然蔑视法庭,对抗法律。



截止到2007年5月17日仍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深圳发展银行的行为再再次地超出了我的想象,银行竟然也会当老赖!此时我不油得又想起一句话”无耻之耻,无耻矣”.只能申请强制执行了.


在此我想强调一点,此时作为深圳发展银行的大股东美国新桥投资集团及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法兰克纽慢都已经知道此事,我的证据就是,深圳发展银行历年年报都会有重大事件一项,深圳发展银行当年作为原告和被告各有多少起诉讼纠纷,银行作为被告本来就非常罕见,并且是因为道德败坏引起败诉就更会引起关注,如果说法兰克纽曼说不知道那就是天大的笑话了,因此这以后的深圳发展银行的行为就是以美国式的人权标准来处理问题了。也可以认为就是作为深圳发展银行的最大股东美国新桥集团及法兰克纽曼一手操纵了对我的无数次的打击报复!美国式的强权政治竟然用在了一个小市民的头上,而这个小市民还是深圳发展银行的客户!请各位律师说说这法兰克纽曼该不该被起诉呢!
2007年5月18日本人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世界上唯一对银行开出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南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本人的立案申请,案号为2007深南法执字第2059号.在法院执行局的介入下才拿到221.25元的赔偿.我虽然和深圳发展银行在提前还款支付赔偿的案件中胜诉,但是银行马上就在三月份对我进行了报复,把我银行还款的贷款利率提高了不说而且还在法官面前说以前的贷款优惠是对我的同情(这是在法庭上当着法官的面对我说的,且在判决书中有记载),我二月份的银行贷款扣款为1014元,三月份就在未进行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扣了我1055元的银行贷款,即使银行和我签定的贷款合同中并未写利率优惠,可是当他要提高利率的时候是否应该通知我呢?银行是否因为没有尽到通知义务而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幸好我的银行帐号有足够的钱,如果我的银行帐号只有1014元而银行以此反诬陷我没有还清当月还款,我是否真的就吃了哑吧亏呢.我与银行签定的房贷合同上规定的贷款利息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当初银行是按照15%下限优惠给我的,但是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但是后来银行未经任何通知把15%的优惠取消了,而我和银行签定的银行利率是按年浮动,也就是说即使提高利率也要等到第二年,而我从来没有不按期还款的不良记录,我与银行签定的合同中并未约定15%的优惠,但是银行对我已经实行2年的优惠了,可是现在又不优惠了,而且深圳发展银行在各个媒体都宣传会对信用良好的客户施行优惠政策,这样说银行到底是否违法?是不是最多只能算不诚信呢?我不知道深圳就我一个人受到如此待遇还是其他人都遇到过的,第二次的起诉深圳发展银行,我败诉了,后来我知道,法院只能规范违法问题,对于道德问题是无法进行规范的.


事情发现到现在,深圳发展银行”高唱凯歌”终于可以大大方方地对我进行报复,2007年中国经济变化很大,人民银行几次提高银行存贷款利率,而作为深圳发展银行在每次人民银行提高存贷款利率的当月就对我进行了贷款利率的提高,即使我和银行签定的是按年浮动利率的合同,深圳发展银行也是肆无忌惮地对我进行打击报复,从2006年9月份对我执行的利率是5.751%,10、11月份的利率是6.156%.2006年12月份-2007年2月份的利率是5。814%。2007年3月份以后就是6。84%,从2006年9月份到2007年3月份,短短7个月时间,深圳发展银行对我的贷款利率变化多达3次,这在全国绝对是没有第二例的。


深圳发展银行不惜以报假警来打击报复我,此行为您听了会如何反映?请看详细内容


关于我被深圳发展银行振华支行报假警的情况,我向您详细说明.


2008年5月9日,中午13点左右,我到深圳发展银行振华支行办理正常业务,因为有前面华侨城支行也就是我的开户行向法院提供伪证,所以我要到深圳发展银行其他支行打印我自己帐户清单,来证明深圳发展银行华侨城支行向法院提供伪证,我只有多拿到不同支行提供的我个人的帐户清单才能更有利的证明华侨城支行做伪证.


我到振华支行后,说明我是要打印我个人帐户的历年全部交易明细清单(跨年度打印),而该行员工明确告诉我,不能打印,只能到开户行打印.这明显是错误的,我在深圳发展银行科技园支行都能打印跨年全部交易明细清单,为什么这家支行不能打印?所以说振华支行明显是在骗我!


在我揭穿他的谎话后,他才说要我上二楼和他们领导说,我说我为什么要和你去二楼呢?我说我不会去二楼的,结果他就报了警.深圳发展银行员工报警说有人在银行闹事,(事后我在圆岭派出所打印出了110接处警情况登记表,警情编号:S2008050907927,报警电话(也就是深圳发展银行的员工电话15989417813,警情类型:闹事.接警员:18259,接警时间:2008-5-9 13:41:01


警情地址:福田区振华路45号汽车大厦1层深圳发展银行振华支行内,警情描述:有一个人闹事


反馈情况14:39:24民警已经带人回所)


警察到现场后,并未发现有任何闹市迹象(我希望您能要求银行提供当时监控录像,看当时的现场是否属于闹事)警察在了解完全部的事情后明确说明是报假警,此详细情况您也可以采访圆岭派出所的肖警官.


事后深圳发展银行振华支行又说可以给我打印我个人帐户全部清单,并且很快就打印给我,您说深圳发展银行这不是前后矛盾吗?


深圳发展银行向法院提供伪证你们也许还都不知道吧,可耻的事情都出乎你的的意识范围啦!还有更可耻的呢!深圳发展银行竟然做假帐!你们就更不相信啦!高新科技园支行\总行营业部\振华支行给我出拒的我个人帐户交易清单明细竟然是不一样的!证据上有三个支行的公章!我真的不知道深圳发展银行的管理水平怎么差!你们肯定是用手工做帐的,结存金额数字还能随意乱改动!我真的无语啦!虽然深圳发展银行振华支行给我打印了我个人帐户全部交易清单,但是就报假警拒不认错,而且态度恶劣,说他们报警没有任何不妥之处,这明显是欺负人,我希望全球媒体记者能彻底采访此事件,让我不再遭受无辜的伤害.


 


      本人从未有逾期还款记录,可是深圳发展银行却在人民银行给我记录了逾期还款的记录,深圳发展银行打击报复的恶劣行为让你们怎么想象?害得我找到羊城晚报找到相关记者,在记者的关注下深圳发展银行才被迫将我的个人诚信记录更正!无耻呀!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