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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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2007-03-26-2007-04-07 3月26日-4月7日 招行卡上海消费享3重惊喜优惠 (大杂烩)
  • 简介: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目前,招商银行总资产逾8000亿元,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的最新排名中,资产总额位居114位。

    经过20年的发展,招商银行已从当初偏居深圳蛇口一隅的区域性小银行,发展成为了一家具有一定规模与实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初步形成了立足深圳、辐射全国、面向海外的机构体系和业务网络。目前在境内30多个大中城市、香港设有分行,网点总数400多家,在美国设立了代表处,并与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00多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20年来,招商银行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不断开拓,锐意创新,在革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方面创造了数十个第一,较好地适应了市场和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被广大客户和社会公众称誉为国内创新能力强、服务好、技术领先的银行。为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根据2006年半年度报告,招商银行人均效益、股本回报率等重要经营指标位居国内银行业前列。近年来,招商银行连续被境内外媒体授予“中国本土最佳商业银行”、“中国最受尊敬企业”、“中国十佳上市公司”等多项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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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聘金融汇兑业务代表、总务


    一、金融汇兑业务代表

    发布日期:2009-3-17
    截止日期:2009-4-20

    职位性质:全职
    工作经验:不限
    招聘人数:2-5人
    语言能力:普通话标准
    职位月薪:2000~3000及奖金
    试用期:2个月
    简历语言:中文
    其它要求:男性优先
    工作地点:上海


    职位要求:
    1、为人诚信,作风稳健,积极向上。
    2、对金融汇兑行业有一定了解,并具备一定的汇兑基础知识,以及持续学习的能力。
    3、有较好的中高端客户市场开拓能力以及良好的客户沟通能力。
    4.有对外贸易行业、私募基金行业经验者优先,熟悉汇兑业务者优先考虑。


    二、总务

    发布日期:2009-3-17
    截止日期:2009-4-20

    职位性质:全职
    工作经验:不限
    招聘人数:1人
    语言能力:普通话标准
    职位月薪:1500~2500及奖金
    试用期:2个月
    简历语言:中文
    工作地点:上海


    职位要求:
    1、为人诚信,作风稳健,积极向上。
    2、上海户籍。
    3、熟悉办公室的日常运作,能担当公司后勤的各项事务。

    ***************************************************************

    非中介、不收取任何费用。

    简历投递邮箱:
    blackbuck@Safe-mail.net
    (请勿以附件形式投递,请使用简洁的文字表达方式。)

    公司简介:本公司系海外公司在沪办事处(浦西),主要从事金融类业务。本公司的经营理念是完善金融配套体系,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服务至上,信誉第一。本公司的管理理念是,学习、创新、团结、友爱,对员工负责。

    招聘流程:简历集合、初试、复试、确认。整个过程约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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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zfrank  2008-12-31 15:36
    信用度:0
    本人身份证号码210902197708080513(如果以下所说有一句虚假,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前美国财政部长法兰克纽曼对我在网络的言论,不但不敢承认事实反省!反而变本加厉地对我进行打击报复! 深圳发展银行法兰克纽曼颠倒黑白的言论让人无语!!本人早已被深圳媒体封杀了,深圳论坛都封杀了我的IP地址!<第一现场>都不敢报道!你们说是否也收了封口费呢?凤凰卫视该名博说:” 看到了你的留言,对你言及之事,会予关注!”详见网页(http://blog.ifeng.com/?action=guestbooks&uid=1497575)你们知道这个人是谁吗?在凤凰博客首页与杨锦麟并列的人物!可关注的结果竟然是深圳发展银行在凤凰卫视做广告!!这意味着什么?给各位充分的想象空间!同时也给各位想收点意外收获的各路媒体记者提了个醒!深圳发展银行对记者和记者所在的媒体机构都非常友善!来的都是客嘛!现在我才知道什么叫颠倒黑白!!煤矿封口容易,金融机构灭口那才叫天开眼!
    世界上唯一由个人提出申请,法院对银行开出的人民币221元的强制执行书,深圳发展银行被一个小市民起诉并败诉,赔偿221元竟然也会赖帐!深圳发展银行竟然也会做假帐和错帐!这种新鲜事情就发生在深圳发展银行! 就是在法庭上深圳发展银行恬不知耻的在法官面前对我说:“还要随意扣我的钱”,并且拿出了让人莫名其妙的证据!---银行罚息表!这是绝对的伪证! 怎么个莫名其妙怎么个伪证请往下看:
    深圳发展银行法兰克纽曼在败诉后竟然还对我打击报复!在人民银行的怔信系统里故意歪曲我有逾期还款! 本人现在正式向法兰克纽曼下公开决斗书!!!!!
    具体详细内容请在GOOGLE搜"关注深圳发展银行"就知道
    本人于2004年8月份,在深圳市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于2004年8月11日与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华侨城支行签定了房地产买卖抵押贷款合同.合同主要条款明确规定贷款利率是按年浮动,如果提前还款也不收违约金.另外深圳商报刊登了深圳发展银行宣传的一篇关于提前还贷不收手续费的文章,文章里面提到包括被告在内的所有深圳银行都明确表态不打算收违约金.<深圳特区报>同样于2006年8月25日表深圳发展银行的广告宣传明确说只要客户信用好,都可以给予最优惠也就是八五折利率优惠. 本人于2005年8月15日向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华侨城支行提出提前还款要求,在未经任何方式的告知情况下被告所属华侨城支行私自偷盗原告银行帐号中的人民币221.25元,本人发现深圳发展银行的非法盗窃行为后多次找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单位现身说法,本人在与深圳发展银行多次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于2006年8月份将其起诉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圳发展银行收到法院传票后,才被迫主动联系我提出赔偿500元和解,本人同意并于2006年10月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但是深圳发展银行背信弃义,在确确本人撤诉后,非但不赔偿本人的损失,而且对我实施了第一次打击报复,将我从银行贷款的利率从2006年9月份的5.751%提高到10月份的6.156%.开始我以为是银行的工作失误,但是当我发现11月份的贷款利率仍然是6.156%时我才感觉是被深圳发展银行耍弄了(在这里我要强调,我和深圳发展银行签定的合同利率是按年浮动!我想什么叫按年浮动不用我解释,深圳发展银行无耻狡辩说. 由于人民银行加息,系统自动处理结果,我想说为什么系统只对我一个人这样处理呢?深发展把主观恶意报复行为归结为系统自动处理!!!显然是深圳发展银行无耻的狡辩)此种卑鄙的行为实在超过我的想象.于是本人于2006年11月29日再次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对深圳发展银行华侨城支行的起诉.
    深圳发展银行此时已经完全知道此事件,但是深圳发展银行不但不认真对待反而在法庭面前嚣张地狡辩认为偷窃竟然合理合法,而且深圳发展银行还对我施行世界上最恶劣的抢劫未遂行为,深圳发展银行员工在法庭宣称还要继续对我进行扣款,扣款的理由是罚息,并且当庭发给我共计340元钱罚息通知单,深圳发展银行的行为再次让我超出了想象,一个从未有过逾期还款的人竟然被银行罚息,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改革开放的窗口深圳,竟然发生在庄严肃穆的人民法院审判庭.此时我不油得想到鲁迅文章中曾多次使用”出离愤怒”的词汇,此时用在我身上是多么的恰当.我的个人财产就存在深圳发展银行,而深圳发展银行可以随时随地不经过我的同意公开的扣我的钱,这和明抢有什么区别?此时我已经没时间多想,在没有任何律师的帮助下,我与深圳发展银行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庭上深圳发展银行盛气凌人的场面让我终生难忘.(如果各位能够有机会有兴趣看到我与深圳发展银行庭审笔录的话你们真的开眼!实在是嚣张!)
    2007年2月25日,经过南山法院判决深圳发展银行所属华侨城支行败诉,深圳发展银行没有上诉,我天真地以为可以拿到赔偿了,但是深圳发展银行不但不认错收敛反而纵容其下属华侨城支行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公然蔑视法庭,对抗法律。
    截止到2007年5月17日仍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这里我要补充一句:我过法律规定一审判决下来,原被告双方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下达15天内提起上诉,否则视为认同判决)深圳发展银行的行为再再次地超出了我的想象,银行竟然也会当老赖!此时我不油得又想起一句话”无耻之耻,无耻矣”.只能申请强制执行了.
    在此我想强调一点,此时作为深圳发展银行的绝对控股大股东美国
    新桥投资集团及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法兰克纽慢都已经知道此事,我的证据就是,深圳发展银行历年年报都会有重大事件一项,深圳发展银行当年作为原告和被告各有多少起诉讼纠纷都会在年报当中进行批露,并且由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也就是说法兰克纽曼本人签字生效。银行作为被告本来就非常罕见,并且是因为道德败坏引发败诉就更会引起关注,而且原告是个从未学过法律的也没钱请律师的小市民,如果说法兰克纽曼说不知道那就是天大的笑话了,因此这以后的深圳发展银行的行为就是以美国
    式的人权标准来处理问题了。也可以认为就是作为深圳发展银行的最大股东美国
    新桥集团及法兰克纽曼一手操纵了对我的无数次的打击报复!你们知道法兰克扭曼是什么人吗?美国
    前财政部长!级别和深圳市长绝对平级!但是因为人家是中央部门的领导,地位和排名肯定在地方领导靠前!在中国
    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
    注意国家,被美国
    副部级人物屡次打击报复!真的是让人感慨!美国
    式的强权政治竟然用在了一个小市民的头上,而这个小市民还是深圳发展银行的客户!请各位说说这法兰克纽曼是不是太不厚道呢!
    2007年5月18日本人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世界上唯一对银行开出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南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本人的立案申请,案号为2007深南法执字第2059号.在法院执行局的介入下才拿到221.25元的赔偿.我虽然和深圳发展银行在提前还款支付赔偿的案件中胜诉,但是银行马上就在三月份对我进行了报复,把我银行还款的贷款利率提高了不说而且还在法官面前说以前的贷款优惠是对我的同情(这是在法庭上当着法官的面对我说的,且在判决书中有记载),我二月份的银行贷款扣款为1014元,三月份就在未进行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扣了我1055元的银行贷款,即使银行和我签定的贷款合同中并未写利率优惠,可是当他要提高利率的时候是否应该通知我呢?银行是否因为没有尽到通知义务而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幸好我的银行帐号有足够的钱,如果我的银行帐号只有1014元而银行以此反诬陷我没有还清当月还款,我是否真的就吃了哑吧亏呢.我与银行签定的房贷合同上规定的贷款利息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当初银行是按照15%下限优惠给我的,但是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但是后来银行未经任何通知把15%的优惠取消了,而我和银行签定的银行利率是按年浮动,也就是说即使提高利率也要等到第二年,而我从来没有不按期还款的不良记录,我与银行签定的合同中并未约定15%的优惠,但是银行对我已经实行2年的优惠了,可是现在又不优惠了,而且深圳发展银行在各个媒体都宣传会对信用良好的客户施行优惠政策,这样说银行到底是否违法?是不是最多只能算不诚信呢?我不知道深圳就我一个人受到如此待遇还是其他人都遇到过的,第二次的起诉深圳发展银行,我败诉了,后来我知道,法院只能规范违法问题,对于道德问题是无法进行规范的.
    事情发现到现在,深圳发展银行”高唱凯歌”终于可以大大方方地对我进行报复,2007年中国经济变化很大,人民银行几次提高银行存贷款利率,而作为深圳发展银行在每次人民银行提高存贷款利率的当月就对我进行了贷款利率的提高,即使我和银行签定的是按年浮动利率的合同,深圳发展银行也是肆无忌惮地对我进行打击报复,从2006年9月份对我执行的利率是5.751%,10、11月份的利率是6.156%.2006年12月份-2007年2月份的利率是5。814%。2007年3月份以后就是6。84%,从2006年9月份到2007年3月份,短短7个月时间,深圳发展银行对我的贷款利率变化多达3次,这在全国绝对是没有第二例的。
    深圳发展银行不惜以报假警来打击报复我,此行为您听了会如何反映?请看详细内容
    关于我被深圳发展银行振华支行报假警的情况,我向您详细说明.
    2008年5月9日,中午13点左右,我到深圳发展银行振华支行办理正常业务
    我到振华支行后,说明我是要打印我个人帐户的历年全部交易明细清单(跨年度打印),而该行员工明确告诉我,不能打印,只能到开户行打印.这明显是错误的,我在深圳发展银行科技园支行都能打印跨年全部交易明细清单,为什么这家支行不能打印?所以说振华支行明显是在骗我! 在我揭穿他的谎话后,他才说要我上二楼和他们领导说,我说我为什么要和你去二楼呢?我说我不会去二楼的,结果他就报了警.深圳发展银行员工报警说有人在银行闹事,(事后我在圆岭派出所打印出了110接处警情况登记表,警情编号:S2008050907927,报警电话(也就是深圳发展银行的员工电话15989417813,警情类型:闹事.接警员:18259,接警时间:2008-5-9 13:41:01 警情地址:福田区振华路45号汽车
    大厦1层深圳发展银行振华支行内,警情描述:有一个人闹事 反馈情况14:39:24民警已经带人回所)
    警察到现场后,并未发现有任何闹市迹象(我希望您能要求银行提供当时监控录像,看当时的现场是否属于闹事,看我是否有大吵大闹,看是否有干扰其他客户办理正常手续!)警察在了解完全部的事情后明确说明是报假警,此详细情况您也可以采访圆岭派出所的肖警官.
    深圳发展银行振华支行又说马上可以给我打印我个人帐户全部清单,并且当时就打印给我,您说深圳发展银行这不是前后矛盾吗?
    深圳发展银行向法院提供伪证你们也许还都不知道吧,可耻的事情都出乎你的的意识范围啦!还有更可耻的呢!深圳发展银行竟然做假帐!你们就更不相信啦!高新科技园支行\总行营业部\振华支行给我出拒的我个人帐户交易清单明细竟然是不一样的!证据上有三个支行的公章!(该三家支行出具本人个人帐户交易清单的时间都是在2008年5月份左右,前后不超过一个月时间)我真的不知道深圳发展银行的管理水平怎么差!你们肯定是用手工做帐的,结存金额数字还能随意乱改动!而且改动的地方超过三处之多!现代版的黑白颠倒!而且还是盖了深圳发展银行的鲜红的公章呀!我真的无语啦!虽然深圳发展银行振华支行给我打印了我个人帐户全部交易清单,但是就报假警拒不认错,而且态度恶劣,说他们报警没有任何不妥之处,这明显是欺负人,我希望全球媒体记者能彻底采访此事件,让我不再遭受无辜的伤害.
    本人从未有逾期还款记录而且非常重视人名誉,现在的银行都大打各种请珍惜个人信用的标语警告人们个人信用的重要!可是深圳发展银行却非常轻松的在2007年通过人民银行给我记录了逾期还款的不良信用记录,深圳发展银行打击报复的恶劣行为让你们怎么想象?虽然我屡次找到深圳发展银行也没有任何结果,你知道银行说什么吗?银行竟然说还要给我多记录几次不良记录!!!而且说至少要写三次!!!!你们能想象吗?(还要写三次的依据就是深圳发展银行向法院提供的伪证之一,就是本人还款记录,银行记录我有三次逾期还款!而这都是诬陷!!害得我四处投诉!!你们知道奔跑与各个部门的艰辛吗?几乎所有部门都是冷漠!深圳银监局的答复是:"银行的做法没什么了不得!"而且银监局根本不与我了解情况,而是单方面听深圳发展银行一方的解释!你说这一碗水可怎么端平呢?而人民银行说这种事情根本不归自己管辖!我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语!都不知道找了多少媒体了,终于找到羊城晚报找到相关记者,在记者的关注下深圳发展银行才被迫于2008年5月份才将我的个人诚信记录更正!无耻呀!深发展! 而羊城晚报也因种种原因未能将此事公开媒体!
    另外深圳发展银行的内部管理也是非常混乱,你们说法兰克纽曼这SB除了拿几千万的工资外还能干什么?连扣费代码都不能公开!中国银行扣费代码都在存折上全部公开注明!我曾经明确提出要深圳发展银行提供交易代码解释,通过代码可以知道款项的用途,比如说扣水费、电费、煤气费都是什么代码,我的确担心深圳发展银行还会有新的非法侵占我个人财产的行为,但是深圳发展银行到现在为止仍然拒不提供交易代码的中文解释,交易代码在其他银行都是在大堂公示的内容!可是在深圳发展银行却是不能向客户提供的绝对机密!!不相信您可以打深发展全国统一服务电话咨询,他们肯定会让你和开户行联系,您有什么交易代码不清楚就去开户行问一次,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有不可告人的事情!如果你直接要求提供交易代码全部中文解释,他们就会说,我们现在还没有对外公布的交易代码中文解释!你说这叫什么银行呀!各位如果有深圳发展银行的客户可千万要仔细核对一下呀!希望深圳发展银行的客户能够通过我的经历重新认识和评价银行!我们的道德观念真的也要与世时具进!!
    深圳的媒体几乎都知道本人的遭遇,本人还曾经愚昧的到该单位所在大楼天真地把所有材料交给记者
    从2005年8月深圳发展银行非法侵占本人银行财产开始截至到2008年5月深圳发展银行被迫将本人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记录更正,三年维权,换来的是被深圳发展银行屡次打击报复,截至到今天深圳发展银行对以上事件除了百般狡辩没有其他任何表态!很多媒体都曾经关注过我的遭遇,但是仅仅只是关注而已,在此我已经非常满足了,感谢以上媒体对我的关注!!!最后想告诉全世界的媒体拿我的报料和深圳发展银行合作我也很欣慰,毕竟我的经历还是有点价值的,
    以下是深圳发展银行公开向社会公布的利率优惠的政策:网址
    http://yhcs.bank.cnfol.com/060905/138,1399,2226020,00.shtml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就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优惠有明确的指示,并非商业银行想优惠就优惠想不给优惠就不给优惠,给客户优惠就是对客户的同情(这句话是写在法院判决书上的,深圳发展银行红嘴白牙说出来的!!详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查询2007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20号判决书)不给你优惠银行也应该的!!请看人民银行负责人早在2004年10月份就已经在新华网上公布的详细谈话:利率是否优惠是以三个有利于的宗旨为依据的而并非随意施舍的!
    www.xinhuanet.com  2004年10月28日 21:39:32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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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
    10月28日电 (记者 张旭东、张建平、毛晓梅)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9日起上调人民币基准利率,就政策的内容、出台的背景以及这一政策对人民生活
    有何影响,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选择当前时机上调人民币基准利率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本轮宏观调控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宏观经济金融运行继续向预期的调控方向发展。针对近期经济金融运行中仍然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为了巩固前一阶段调控成果,人民银行报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上调人民币基准利率。

    上调人民币基准利率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经济手段在资源
    配置和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有利于防止企业过多占压资金,缓解部分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状况,减少资金体外循环;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
    发展的良好势头。

    问:为什么在上调利率的同时,要放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

    答: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一系列重要决定为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1998年至1999年,人民银行三次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2004年1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进一步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金融机构不再根据企业规模和所有制性质,而是根据企业的信誉、风险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贷款利率,逐步形成了按照贷款风险成本差别定价的格局。

    随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理体制趋于完善,定价能力不断提高,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不再对贷款利率设定上限可以使金融机构更好地根据贷款风险确定利率水平,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就业压力。但考虑到城乡信用社的金融竞争环境尚不完善,在一段时间内,人民银行对其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

    各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区间,加强利率风险管理,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资金成本和企业风险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存贷款利率,防止盲目抬高贷款利率,抑制高利贷行为,维护经济和金融运行的稳定。

    问:上调人民币基准利率对居民有什么影响?

    答:本次利率调整, 有利于增加居民利息收入。而且,中长期存款利率上调幅度大于短期,有利于保障居民的中长期储蓄存款利息收益。

    此次利率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上调幅度小于贷款基准利率的调幅。这样做既有利于房地产业的供求平衡和健康发展,又能适当照顾贷款购房者的切身利益。

    问:为什么允许金融机构下浮存款利率?

    答:允许金融机构下浮存款利率是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步骤,对于完善我国中央银行调控机制、金融机构改革和资本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的微观机制。金融机构参照中央银行基准利率掌握一定的存款利率浮动权,是货币政策顺畅传导的条件之一。

    二是有利于金融机构按照资本充足率要求进行主动负债和自主定价,提高金融机构的竞争力,防范金融风险。允许金融机构下浮存款利率,一方面可以主动进行负债管理,另一方面可以约束其资产过度膨胀,增强抗风险能力,落实中国银监会对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三是有利于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稳步发展直接融资是关系到我国未来金融资产结构合理布局和金融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允许金融机构下浮存款利率有利于增加资本市场的资金来源,鼓励金融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发展。
    各位,看到这里我想说,国家虽然出台了个贷优惠利率的政策,但是还没有落实,连关系民生的这么一点小事都不能落实的结果就是$#和银行共同欺骗公民,为什么这么说呢?我咨询过专门律师,国家出台的个贷利率优惠不具体\不明确\不详细,而且仅仅凭这位负责人的谈话,根本不具备任何意义!为什么这么说呢?一个谈话即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也不是条例,不能约束贷款合同,即使拿这东西在法庭上不起任何作用!可以说就是FP一样!到执行层的具体商业银行就更卑鄙,他们在各种媒体宣传:"一般都可以给予最优惠利率"可是你们知道吗?"一般都"这个词语也可以理解为"一般不都"什么是"一般"(深圳发展银行的公开宣传可以点下面网页,看其精彩措辞!http://yhcs.bank.cnfol.com/060905/138,1399,2226020,00.shtml而且更无耻的是,利率优惠是不会在贷款合同上约定的,这是最关键的,按照我理解的观点是只要你的信用良好没有任何逾期还款记录,银行就必须给予利率优惠,而作为第一次贷款买房的我怎么可能在买房之前了解这么深刻呢?我想哪怕是中央政策研究室的主任也不会想到这一点吧,我想其他买房签定合同的人都在签定这合同的时候就已经上当受骗了,希望还没买房的人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训能在个贷合同上约定的就一定约定,不能约定的用录音笔或隐形摄像头把签定合同的现场谈话录下来,谁知道以后这社会变成什么样呢?
    本人从被发现被侵权以来三年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以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可是现在我发现可能自己的脑袋有点问题,不知道哪天要么把我变成黄静,要么把我变成杨佳.
    本人现在公开向美国前财政部长法兰克纽曼下决斗书!
    如果尔等还是有阳具之人,如果尔等体内还有点血的基本温度,就不要回避,接受决斗。

    关于决斗的具体事项,本人提出如下,供尔参考并期待得到尔等的答复:

    1 决斗时间,在2009年12月左右,因为这时正是立冬季节,万物肃杀,适合决斗的氛围;

    2 决斗地点,选在深圳发展银行总部大楼门口,这样方便千万深圳人民观战;

    3 决斗工具,可以徒手格斗或用长刀、匕首;

    4 决斗见证人,可以双方各邀约20人左右见证,人数对等;

    5 决斗结果,应以决出生死为最终结论,无论生死,双方自愿接受,不受那摆设式的鸟法律的约束;

    6 决斗过后,互不再追究。